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郧县编办为政府机构改革作前期调研
时间:2013-07-19 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
  湖北郧县编办为了即将开始的政府机构改革掌握详实的第一手材料,在全县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题,以加强政府工作部门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、领导职数核定与配备为重点内容的机构编制工作调研活动。

  调研发现,该县近年来严格落实上级机构改革精神,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管理制度,以铁的手腕管编制,全县编制管理与控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,但少数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仍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:

  一是职能转变步伐慢。虽然经历了几次政府机构改革,政府组织结构日趋合理,但政府部门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步伐较慢,政府部门重行政控制、轻公共治理,重权力、轻责任,重管理、轻服务的观念和现象依然存在。

  二是机构设置不合理,个别部门之间职能职责待进一步理顺。少数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与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之间职责不清、划分过细、交叉重叠,如县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,县建设与房产、规划部门等,不符合大部制改革要求。同时个别部门未经审批擅自增设内部机构。

  三是行政编制数额分配较少,普遍存在行政超编现象。该县22个政府组成部门仅分配行政编制449名,在当前政府职能转变未到位的情况下,显然不能满足各部门正常工作需要。为解决这个矛盾,郧县编委在2002年机构改革中为各部门核定了少数事业编制。尽管增加了编制,但少数单位依然超编。如果按照上级要求取消行政机关中的自定编制,全县的超编现象更加严重。

  四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现象。2002年机构改革中,全县采取提前离岗退养、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多种方法消化了县乡超配领导职数现象。近年来,因相关干部管理政策的出台及我县移民、招商等工作任务的增加,少数部门配备了领导,所以出现了超职数配备领导现象。

  针对上述机构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郧县编办在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中将要努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:

  一是切实推行政府部门“大部制”体制改革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,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的 原则,把政府相同或较相近的职能加以整合,归入一个部门为主管理,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;或者把职能相同或较相近的机构归并成一个较大的部门。如对县建设与房产、规划部门,县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、卫生与药监部门、财政与经管部门等进行合并重组。明确部门职责分工,建立协调制度,对确需多部门共同承担职责的,确定牵头单位,避免职责交叉等现象。

  二是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。按照政企分开、政事分开、政社分开的改革方向,切实做到还权于市场、还权于企业。摒弃不按市场规律行政办事的做法,积极主动地将政府职能定位于提供社会公共服务、为社会市场主体服务等,做到从无所不管到宏观管理,从过度干预到适度监管。同时,按照法定职能和市场要求,理顺县级政府部门与上级垂直部门的关系。

  三是建议尽快实现编制立法。中央及有关部门要在“三定”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相关部门的组织立法,对各级各部门的职能配置、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作出科学、合理界定。这样既能平衡各地行政编制的核定,也为管理机构编制提供了法律依据。同时建议上级对各地各级制定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设置限额。

  四是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依法管理意识。大力宣传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》等中央三个文件,不断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牢固树立依法规范管理的理念,严格控制机构编制,采取多种方法切实解决擅自增设机构和超编、超职数现象,促进机构编制健康有序、良性发展,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建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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