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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区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
时间:2016-03-08 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
    近日,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向区能源办放了首份印制有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”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,标志该区事业单位法人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正式实施。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“二维码”防伪图片,就能查询到事业单位的“单位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宗旨和业务范围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开办资金、经费来源、举办单位、证书有效日期”等情况。

  我区自2016年1月1日起,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。各事业单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、变更登记、证书补(换)领时,一律使用新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。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有效期为5年,每年在法定公示期内没有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年度公示的事业单位,二维码将自动失效,超过有效期后将自动废止。今后,事业单位不再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。换发和发放统一代码,均不收取费用。我区事业单位法人新版证书免费换发工作将于2016年底之前全面完成。

  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主要有四个变化:一是证书号由“事证第+12位数字”改为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+18位数字”;二是证书不再加印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“国徽章”;三是证书印制纸张不再使用印钞纸,改为二维码防伪;四是证书右下角不再出现“年度报告标记”字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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