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郧县编办“三个集中统一”加强机构编制管理
时间:2013-07-19 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
  近几年来,湖北省郧县编办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,坚持“三个集中统一”,取得了机构编制连续8年大幅度减少的显著成效。

  一是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集中统一。各级行政、事业单位的设置、职能配置、级别确定、人员编制的配备与使用、领导职数的核定、经费形式的确定、事业单位登记等均属机构编制部门的管理范围。

  二是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上的集中统一。机构编制工作一律归口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统一管理,凡是机构编制事宜,必须其一家行文批复。

  三是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上的集中统一。凡涉及机构编制的重大问题,未经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并提出意见,县委、县政府不列入会议议题。以县委、县政府名义下发文件涉及机构编制事宜,应先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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